你好!我局高度重视,随即组织人员核实处理,现将情况答复如下:
经核实:1、该项目单体工程质量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了建设、设计、勘察、监理、施工等五方责任主体进行单体工程质量竣工共同验收,验收结果合格;2023年 12 月 22 日通过了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进行的联合验收,结果合格。2、该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审后的设计图纸施工,12号楼的入户门、大厅朝向与设计图纸相符(附图)。12#楼架空层原设计为天棚白色亚光涂料,墙面粉刷打底,并非宠物区,建设单位为了提升小区品质,额外自行出资以提升改造12#楼架空层。针对业主所反映的架空层改造问题,我局已将诉求人反映的问题转发给建设单位,建议业主与开发商沟通解决,并按相关程序进行。感谢对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
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24-06-18 11:33:38.0 回复